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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强收“保护费”教育罚你“没商量”

2015-10-08 10:16:04   来源:会泽公安局 杨进   
    三名正处金色年华的少年,本该在学校学习知识,增长才干,而他们却不然,初中毕业后,没有将自己人生最美的梦想放飞,而是返回校园强收“保护费”,使自己的人生道路涂上了一抹灰暗的色彩。
    2015年9月7日23时许,会泽县公安局老厂派出所接老厂中学教师陈某电话报警称:“在老厂中学男生宿舍111房间里面用三名社会闲杂人员企图收取学生‘保护费’,现在三名闲杂人员已被校方控制,请查处。”接警后,老厂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,将三人于带至派出所并通知他们的监护人到场配合调查了解情况。经核实,方某、段某、袁某三人于9月7日21时40分许,前往老厂中学男生宿舍111房间以不交钱就要殴打学生为由,威胁宿舍的每名学生必须交纳至少一元钱的“保护费”。其中一名学生还被方某揪着头发打了两拳,被值班教师发现后将他们带到学校值班室并报警。经询问,三人对进入老厂中学男生宿舍111房间强行收取“保护费”,并威胁、殴打学生的行为供认不讳。
    原来,今年16岁的方某,家住会泽县老厂乡,母亲几年前就因病去世,父亲长年外出务工,独自留守在家的他今年7月份刚从老厂中学初中毕业。毕业后在社会上无所事事,偶然的机会,方某认识了也是今年7月份毕业,家住会泽县宝云街道段某和金钟街道袁某。三人随即成了要好的朋友,并相约到老厂乡集镇上玩,吃喝玩乐一番后,三人身上的钱都已花光,于是动起了歪脑筋,相约到老厂中学男生宿舍以强行收取“保护费”的方式来凑集钱财。没想到,“保护费”没有收到,却被值班教师抓了现行并报警。
    9月8日,老厂派出所民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6条规定,以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方某、段某、袁某三人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。由于三人属于未成年人,且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,行政拘留不予执行。民警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后,并已责令其监护人带回家中严加管教。

警方提示
学生遇到抢劫怎么办?
1、要保持冷静,不要害怕,尽量说好话,跟他们说明自己没带钱,避免被他们绑架。  
2、如果他们继续坚持要你拿钱,就跟他们说我回家取钱,先放掉我并趁机跑掉,并向你认识的人求助。   
3、如果还不行,就他们说我回家取钱,到多人的地方去或找警察。
4、如果一个人遭挟持,不要反抗,不要“硬碰硬”,可以给钱,但要记住对方的相貌和特征,事后向公安局报案。千万不要拉住欲跑的持刀歹徒不放,这样容易造成歹徒狗急跳墙,持刀伤人。   
为防范被歹徒抢劫勒索,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   
1、要和同学结伴上学、回家,尽量不要单独外出。   
2、言谈举止一定要符合身份,不要过分张扬。 
3、上学放学路上尽量走大道,不走偏僻小路。   
4、穿着打扮要朴素,平时不穿名牌、不高消费,不在外人面前炫耀自己家的财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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