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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山镇五步走好调解工作“一盘棋” |
2015-10-08 09:50:20 来源:会泽县司法局矿山司法所 刘福兴 |
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,各种矛盾纠纷日益突显。矿山镇高度重视调解工作,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融为一体,使“大调解”工作机制形成“一盘棋”的良好氛围。 一是走好领导干部思想觉悟“棋”。镇党委、政府充分认识到做好调解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,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和其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。以“四风”转变为重要抓手,通过定期的学习培训,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为民服务、为民解难的奉献意识和业务本领;坚决克服畏难、嫌烦、怕苦的思想情绪,要求遇事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来考虑分析问题,多走、多看、多谈,确实了解群众所想、所盼、所需,能与人民群众交心相待,工作开展自然也就能得心应手了。 二是走好人民群众知法明理“棋”。结合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,充分利用街天集市、节假日、重要路段、时段,有针对性的大力宣传《婚姻法》、《侵权责任法》、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,让群众最大限度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。利用典型案例结合“六五”普法工作,大力宣传具有代表性、典型性的事例,利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和鼓舞群众,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让人民群众知法明理。 三是走好工作责任划分落实“棋”。成立工作机构,完善制度措施,从党政一把手到村组干部都明确好责任分工,形成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,做到一般时期对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处理,特殊时期及时排查处理,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化解,使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组,大事不出乡镇,矛盾不上交。 四是走好纵横沟通协调部署“棋”。做好对下级的督促和指导工作,要求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汇报,紧急或特殊事情及时汇报;做好镇属各单位部门对婚姻纠纷、邻里纠纷、债权债务纠纷、山林土地纠纷等的协调沟通和共同处理工作;将相关工作情况定期上报上级部门,对特殊事件及时上报或请示;做好与法院的协调工作,对相关矛盾纠纷进行及时、有效的调解处理。 五是走好奖优罚劣典型树立“棋”。对于在处理矛盾纠纷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、好事例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报道,及时总结学习工作中好的经验、做法,并进行推广。对于在处理矛盾纠纷中,工作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不到位的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处理,对于错误的典型事例给予相应的处理,并及时上报和通报处理,并作为反面教育、警示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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